招生考试信息
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5-07-16 14:54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2809
一、学校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4105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东流街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自主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审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草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草拟录取方案、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下设招生宣传、命题与考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录取、保卫、纪检监察等工作小组,在自主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自主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审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草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草拟录取方案、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下设招生宣传、命题与考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录取、保卫、纪检监察等工作小组,在自主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收费
2015年自主招生共6个专业24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
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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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学费 |
630201
|
护理
|
3
|
文理兼收
|
80
|
6200 |
630202
|
助产
|
3
|
文理兼收
|
40
|
6200 |
630404
|
眼视光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30
|
5800 |
630408
|
医疗美容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30
|
5800 |
630301
|
药学
|
3
|
文理兼收
|
30
|
6200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3
|
文理兼收
|
30
|
5800 |
四、招生对象及专业要求
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文件规定,已履行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
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文件规定,已履行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
1、报考护理、助产的考生,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肤色好,仪表清秀,身体匀称,无明显的疤痕,有较好的气质,无色盲色弱。
2、报眼视光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药学、会计电算化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上。
3、所有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流利。
2、考生须提供2015年高考报名考生号,真实填写有关信息。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两个
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专业。
3、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4月10日,地点: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3、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4月10日,地点: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时间4月11日,地点: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5、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报名。
(2)考生到学院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须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①《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须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高考报名数码照片3张(《报名表》贴一张,另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考生号)。
④《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3)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的同时,领取准考证。
(3)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的同时,领取准考证。
六、选拔标准
(1)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
(2)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面试。
(3)其他考生使用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面试
(4)面试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均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面试成绩;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新生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考生预报到时,须提供高考体检表、政审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章。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二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51-6655188
(4)面试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均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面试成绩;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新生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考生预报到时,须提供高考体检表、政审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章。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二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51-6655188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学历证书
学生毕业时,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东流街 邮编:030027
电话:0351-6655188 6655967
6655005
传真:0351-665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