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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03 14:07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2113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及山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社政[2015]3号)精神,结合我院政治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体制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简称思政部)”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思政部、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工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计财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员。思政部与学校宣传、人事、教务、财务、学生处、团委等党政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立项、社会实践、经费保障等各方面政策和措施。

   (二)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院党委、行政每学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以上专门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和建设的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任务、机构、编制、经费、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改善等纳入学院总体规划并有相应措施。

    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每学年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校分管领导每学期到堂听课2次以上。

    学院确定由分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教务处负责总协调,思政部具体负责课程落实和教学管理及负责组织实施教学;以促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我院思政课建设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学院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院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学院重点课程建设之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三)机构建设

    学院独立设置直属学院领导的、与学院其他处室同级的“思政部”,承担全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思政部根据所开设的课程逐步建立教研室: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研室(简称基础教研室),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简称概论教研室)和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各教研室由专兼职思政课教师组成,主任应为中共党员。

   (四)经费保障

学院在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经费的同时,每生每年按不低于15元的标准列入预算、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随着院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明确,专款专用。

二、教学管理

  (一)管理制度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学院要加强行政管理和教学管理,认真组织制订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思政部要逐步制定和完善《思政部工作职责》、《思政部关于德育工作考评办法》、《思政部教学各环节的规章制度》、《思政部教研室工作职责》、《思政部听课评议制度》、《教学档案》等制度。

   (二)课程设置

   认真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规定,一年级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二年级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同时《形势与政策》作为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贯穿两年在校学习之中。落实“05方案”规定对应的学时,无挪用或减少课时的情况。

  (三)教材使用

    1.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统编教材《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形势与政策”课选用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制作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DVD影像资料开展教学活动。

  (四)课堂教学

    1.课堂规模以小班教学为主,大班上课一般在100人以内。

2.与其他专业课相同,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时间,以保证教学效果。

3.加强课堂教学,积极采用现代技术教学手段,全部采取课件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实效;加强实践教学,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考察)、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专业课实习等有机结合,探索实践育人长效机制。

4.加强题库建设,改革考试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科学全面准确的考试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过程考核,严格执行教考分离的制度。     

三、队伍管理

  (一)政治方向

   思政部要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创建学习型部门,坚持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教师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三是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学院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工作实绩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生关系融洽,教师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二)教师选配

1.专任教师按教育部有关规定(1600)逐步配备到位。任课教师要有坚信马克思主义,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比较丰富的人文社科知识和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研究生学历。

2.对于兼职教师、外聘教师以及支部书记、辅导员等兼思政课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政治理论教研室参加的考察组考察,并报学院审批。鼓励思政课教师兼任辅导员工作,以利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学院要制定加强思政课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落实措施;培训渠道畅通,坚持岗前培训、课程开设前全员培训与骨干教师研修相结合。重视中青年教师培养,有计划地安排在职进修和攻读学位。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按梯队进行建设,老中青相结合。同时实行优胜劣汰机制,有利于优秀教师的脱颖而出。

  (三)培养培训

  1.坚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思政部教师的岗位培训,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培训和参与各种教学竞赛,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一是岗前培训,每年对所有新教师进行以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二是教学基本技能强化培训,通过“以老带新”迅速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三是组织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为目标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活动;四是组织教学经验交流会、公开课、参观学习等活动;五是现代教育技术全员培训,开设多期电脑操作、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班,对所有教师进行培训;六是派出参加业务进修培训、骨干研修和学术活动。

    2.凡是上级思政部门要求参加的中短期培训班,学院支持思政部派出教师参加外出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并报销其学习培训活动费用。

   3.认真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树立高职理念,深刻认识高职教育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忧患意识。促使思政课教师提高进修培训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和进修学习。

  (四)经济待遇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岗位津贴和课时费等纳入学院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量、课酬计算标准与其他专业课教师一致,教师的实际平均收入不低于本校相关专业系部教师的平均水平。

  (五)表彰评优

 思政部教师表彰评优均纳入学院各类教师表彰体系中,并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确定一定比例,进行统一表彰。

四、学科建设

   1.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

   2.组织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教学观摩和相互评教活动;每学年都有院级以上教改项目和科研立项;科研、教改经费到位。

   3.积极组织开展“四个一”(一门精品课程、一堂精彩讲课、一种先进教学法、一个优秀课件)评选活动。在五年内把两门必修课先后建成院级以上精品课程。

   4.加强适合高职学生特点的考核方式的研究,探讨执行教考分离的统一考试制度。

   5.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创造条件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参评各种科研成果奖等。思政部要坚持“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的理念,鼓励和支持教师围绕教学内容、面向山西省乃至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强化科研意识和立项意识,鼓励教师申请各级各类社科课题,撰写更多更好的优秀论文,在规范出版社刊物发表。

五、条件保障

 (一)建立教研室教学资料库,所有参考资料、光盘、软件等由教研室统一管理。

 (二)有专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有计算机、直拨电话等。

 (三)有保证教学、科研顺利实施的图书报刊等资料,订阅国内5种以上主要思政、德育及相关哲社期刊和主要大报,并有较高的利用率。思政部不少于5种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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